原来,这次过来的不是别人,正是之前在县衙领他挑选过武器的钱典史!
“秦明,你听好了。”
“桃源县正堂为委任里长事,照得地方保甲,乃朝廷安民之要务。”
“今查得本县仁义乡第三里良民秦明,年十九,素行端方,且有斩杀马匪之功,堪充该地里长之职。
兹特谕命:
一、督率本里十甲人户,编查保甲,清弭盗源。
二、催征钱粮,按期完解,毋使拖欠。
三、调解乡邻词讼,先行善言劝谕。
四、稽查流寓,凡面生可疑者立报本县。
五、劝课农桑,导民勤俭。
大周十五年,县正堂王行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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