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世提笔忘字,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有正经写过字了。
毛笔字?更是连抓笔手法都不懂。
所以,他的书法境界,是‘自辩’,意思他也猜的出来——只有自己认得出来。
对此,他也不以为意,一笔一划,认真书写。
小半个时辰之后,一篇三字经就被他写完。
读书+1
书法+3
读书:识字(23/100),书法:自辩(30/100)了。
每一次书写,都是一次加深记忆的过程,所以两项都能增加。
提升虽然不大。
但他很满足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