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夫妻生下一子,养成半大小子时却病死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沉重打击让他那老妻郁郁寡欢,走在了他的前头。

        因此说来,他续弦丹娘,这已经是他第三任妻子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在方老三入赘之后,方氏家族的人对他的消息就已有所耳闻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一来方家人自知理亏,二来方老三是入赘的,也做不了“水云间”的主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这么多年以来,方老三几乎从不回家乡,方家的人也极少来厚颜叨扰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如今,得知方老三去世,而方老三入赘的人家,更是没了人丁,他的族人才起了贪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徐知县问出这段经历来,那老族长甚觉没有脸面,一时间有些灰头土脸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徐知县又让丹娘上前,问过原告问被告,了解仔细之后,便当场断案道:“依我大宋律,夫亡妻在,从其妻。只要丹娘情愿守节不嫁,那她就可以继承亡夫这份产业。当然啦,依律你只可以继承、使用,而不可将其典卖,丹娘,你可明白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丹娘欢喜应道:“民女明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方老族长急道:“县尊大老爷,丹娘是个未满双十的年少女子,如何守得住寡居的生活?再说,她一个弱女子,又如何经营得了这么大的一处酒家?我那侄儿没有子嗣,这产业早晚是要成为族产的,不如就让丹娘跟老朽回湖州去,由族中公产来奉养,酒家也充入族产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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