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天下午,整个长安城都流传着一个消息。
说是朝廷要为银行立法,以打击一些关于银行违法犯罪的事,还特地提到了假币一事。
并且,这一立法人,便是吏部的侯君集进行组织,配合邢部尚书李道宗及刑部的所有人进行着立法。
关于邢部,他们是专业的,可以将律法给定得十分合理。
所以对于处罚也是不轻的,能达到威慑人的目的。
最重的,直接就是死刑,而较轻的也是一年牢狱起步。
当然,还是会加上一些罚金,那对于生意人才是最重之处罚的。
这里或许有人会问,为何不是刑部直接立法?
因为古代没有专门的立法机关,只有专门的司法审判机关(大理寺)和司法行政机关(刑部)。
所以,在中国古代的法典基本上都是由皇帝指定的若干位大臣编纂的。
这就涉及到李世民看谁爽,就令谁来立这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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