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恒干脆利索的下筷子夹了炒的喷香的小肠:“吃饭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炒小肠算是宋恒的新爱了,带着酱汁的小肠配一口香喷喷的米饭,简直是人间美味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家媳妇的厨艺确实没得说,这臭烘烘的猪下水都能做成如此美味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吃!”宋明义第一次吃这些,第一口就被惊艳到了,然后一张嘴就再也没停下来过,直接干了三大碗米饭才停下筷子。

        再呼噜了半碗豆腐汤,满足的打了个饱嗝。

        呼~没想到这猪下水做的卤味这么好吃!难怪三弟那么迫不及待了!

        一大盆的卤味在一家人的热情下,不到三天就吃光了。虽然兄弟俩意犹未尽,但也没有开口要裴玉再做,连吃三天肉,还嚷嚷着继续吃肉那就太不像话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宋明理也是晓得事的人了,在家里带着宋明义在周边熟悉了一下后就带着宋明义去城里逛了,他们在府城怎么说也是有房的人,自然要熟悉熟悉这地界。

        宋明义也对府城好奇的很,长这么大他就没逛过这么大的地方,一连三天,兄弟俩吃了饭就往外面跑,带着宋景瑞早上出去傍晚回,午饭都不回来吃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裴玉看儿子们每天准点回家也就没多管,都是成年人了,没必要管那么紧。

        何况府城的治安还是不错的,两个大男孩带着个小娃娃出门也不怕出什么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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