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第二个前提是,我只答应将琴儿借给你一个月时间,一个月之后,琴儿要回到我身边。”
经理这次不满意了,“才一个月时间?太短了,不行,这个不能答应你。”
他态度坚决,或者也认为他已经吃定琴儿了,对我有恃无恐,所以坚决不肯让步,最后讨价还价之后,确定的时间是两个月,他在出国前把琴儿还给我。
“然后是两个条件,第一个条件是,两个月之后,您不能再用任何方式要挟或者逼迫琴儿,也不能再纠缠她。”
“哈哈哈……这条我可以答应你,但我也不妨告诉你,如果是你女友不舍得离开我,要继续纠缠我,则不在这条的限制之内,如何?”
经理信心满满地调笑我。
“你……”我装作大怒,但最后却只能无可奈何地妥协,接受他的条件:如果是琴儿自愿的,则不受这条限制。
同样,我也成功让他在我的监督下自己把手机里的相片和视频删除了。
对这点,经理不以为然,爽快地答应了,因为以后还有大量的时间和机会,他可以继续拍照和录像,根本没必要和我在这些细枝末节上纠缠不休。
“第二个条件是,从此之后,菲儿是我的了,您不能再用任何手段或方式胁迫她、纠缠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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